• 《孤芳》和"水军"之争有法可依 "水军"才是弱势
      《孤芳不自赏》高关注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孤芳不自赏》剧照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孤芳不自赏》剧组声明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网友评论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2017-02-26 07:58:00孤芳不自赏
  • 《孤芳不自赏》遭水军讨薪:豆瓣刷好评 赖账不付款
      《孤芳不自赏》被指欠了水军的“血汗钱”。有网友问,难道钱都给了两大主演和抠图师傅,所以没钱了?  红网长沙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诗浩)娱乐圈开春第一闹剧,居然是“水军讨薪”。身处漩涡的主儿,正是被封以“抠图神剧”的《孤芳不自赏》。  2月20日晚,《孤芳不自赏》的官博一夜之间成为水军讨薪阵地。开播以来一直争议不断的《孤芳不自赏》,收官之后就这样不甘寂寞地再上头条。  以前被网友恨得“牙痒痒”的水军,这次竟然成了弱势群体,这中间有什么曲折?  事件  尴尬了,水军找上门“讨薪”  “雇了水军,豆瓣上的评分才3.6,不雇水军,岂不是会变负分?”2月20日晚,当无数水军聚集在《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下讨薪时,有好事者如此嘲讽。  《孤芳不自赏》注定会成为一部被人记住的神剧。这部电视剧,无论是“抠图特效”还是替身出演,都成了段子手创作的源泉,口碑也一直惨不忍睹。  被骂“烂剧”就算了,如今还被水军讨薪,遇上这种糟心事也没谁了。水军高呼“还血汗钱”,整齐划一地从官微的评论区列队走过,壮烈的场面让官微也成为了“一日游观光地”。无数网友围观了讨薪现场,还默默点了赞。  昨日中午,《孤芳不自赏》官博回应:“都已经播完了,还能看到如此整齐划一的壮观场面……别炒了,不想红。”出品方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我们没有买过水军,官博下的评论我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觉得很纳闷。”  分析  事出有妖,这次真背锅了?  水军此次讨薪的原由,据称是片方雇了他们去“豆瓣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款”。有爆料称,这笔钱一共是三十万。  截至记者发稿,《孤芳不自赏》在豆瓣网的评分却仅为3.6分。该剧共41421名网友参与点评,5星好评占9.9%,4星为6.6%、3星为6.7%、2星为8.7%,而羞辱性的1星呈压倒性的68%。这意味着打出3星及以上的网友共占23.2%,总人数可能也就1万人左右。资深影视人谢晓虎认为,“从打星比例和评分结果来看,《孤芳不自赏》显然不像对评分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  谢晓虎觉得这件事“有疑点”,“不排除这次的‘水军讨薪’事件是竞争对手的一次炒作。”  至于那些问“既然雇了水军,为何评分还这么低”的网友,他们可能忽略了一点,想在豆瓣刷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早前豆瓣网的创始人阿北发文回应“水军疑云”,他承认水军是有的,但“豆瓣评分很难刷得动。豆瓣这两年的原则是‘所有能判断属于非正常评分的一概不算’(把“平均分抬高/拉低”动力之下的打分行为统称为“非正常评分”),所以声称能刷分的基本是在骗人……”  阿北又说,整个豆瓣系统里也没有“修改电影平均分”的后台功能。  扒底  水军群体层级分明 底层发帖0.5元/条  片方究竟是抠门还是被黑,暂时还没有定论。不过,水军这个群体因为这次“事件”,再度走到了观众视野里来。  水军究竟是些什么人?是如何组织的?“黑白网”营销团队工作人员谢先生说:“正规的网络营销团队是做效果营销、事件营销,跟抹黑诽谤根本没关联。”不过他也不否认,“的确有许多公司都是以炒作事件、抹黑明星来招揽业务。”  谢先生说,水军们的一切活动都是网上进行,从不露面。“现在大家很多都是团队模式的生存方式,会有团队负责人跟网络公关公司合作‘接单’,然后派活给团队下面的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水手’。”谢先生说,“大家的组织联络方式局限于网络,所以整个团队成员流动性很大,底层的做事的人来来去去的,也不是很固定。”  “小志”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水军,“我们做事的和负责人一般是按月结算,如果是第一次做事,可能就是先付再发帖,一般的网络帖子0.2元-0.3元/条,加配图或者写得还不错就会有0.5元/条。”  “小志”说,底层水军的收入不高,上线的负责人可能已经从公关公司那里抽调了不少费用,“我记得最多一个月也就挣了2000元不到。水军这种事,看起来轻松,其实非常累。比如我就在天涯、百度、豆瓣等网站论坛上,每个网站注册了好几十个ID,按照任务在各种论坛网站发帖。”至于这次的《孤芳不自赏》遭遇的“水军讨薪”事件,“小志”觉得,“看起来像是水军团队负责人觉得钱给少了,鼓动自己的水军去刷屏讨钱。不过也可能就是别的水军团队受客户的要求去刷屏的,这是一种炒作抹黑的方式。”
    2017-02-23 11:30:48孤芳不自赏
  • 疑买水军赖账? 《孤芳不自赏》出品方:没买过(图)
    《孤芳不自赏》  网易娱乐2月20日报道 电视剧《孤芳不自赏》自开播以来便争议不断。尽管目前该剧已播出完毕,但今日在《孤芳》官方微博下却又突现不少“僵尸号”大刷评论,一水儿“僵尸号”狂发“《孤芳》买水军不付钱”、“(孤芳)豆瓣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款”等言论,一时之间,《孤芳》再陷“讨债门”。有媒体就此事联系剧出品方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没有买过水军。”故也不存在欠债之事。  由钟汉良、Angelababy主演的古装剧《孤芳不自赏》从开拍起便备受关注,但自播出以来也一直话题争议不断。早前就有“主角拍摄期间轧戏严重”、“演员享天价片酬”、“剧组大量使用抠像”等传闻传出,后经剧方正面回应后,争议才有平息之势。目前该剧已播出完毕,然而今日在 《孤芳》官方微博下却又突然出现不少“僵尸号”齐刷“讨债”评论,似指在电视剧播出期间,剧方曾雇佣“水军”在豆瓣等平台为《孤芳》刷好评,交易完成后却未支付“水军”相应费用,由此引发“讨债”之行。  有媒体就“水军”一事联系到了《孤芳》出品方负责人,对方表示:“我们没有买过水军,官博下的评论我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觉得很纳闷。”由此更不存在欠债之说了。
    2017-02-21 07:18:48孤芳不自赏
  • 水军造反了! 《孤芳不自赏》疑似买水军刷好评没付钱
     官博被水军刷屏  新浪娱乐讯 据悉,电视剧《孤芳不自赏》以华丽的播放数据奠定了全年剧王的基调,全网点击量再度暴增,观众好评如潮。本以为电视剧《孤芳不自赏》已经圆满大结局,没想到还有神反转!2月20日,连续有多名网友爆料,称《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没有付钱,被水军刷屏讨债,并曝水军刷屏截图,此事一度登上网络头条。  2月20日,有网友爆料称,电视剧《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没有付钱,被讨债。《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已经被水军刷屏,全是“《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钱”的留言,官博已经沦陷,变成大型讨债现场,场面着实壮观!  网友看到此消息后纷纷围观并留言,称:“第一次那么心疼水军!”“大晚上看到这么一发感觉一整天的疲惫都没了呢!”“这么尴尬,头一回见,水军讨起债来也很有水军特色啊!”“现在的水军也是有尊严的啊!”(我是弥尔) 官博被水军刷屏 剧照
    2017-02-21 06:58:55孤芳不自赏
  • 钟汉良baby甜虐收官《孤芳》获赞IP爆品大剧
      融入爱情、权谋、宫斗等吸睛要素的古装武侠言情巨制《孤芳不自赏》于昨日正式收官,该剧自播出以来便备受观众恩宠,可谓是口碑、收视双丰收。《孤芳不自赏》鞠觉亮执导,张永琛总编剧,钟汉良、Angelababy(杨颖)、甘婷婷、孙艺洲、于波、麦迪娜等联袂主演,作为2017年开年大剧,《孤芳》在传统收视率、网络点击量、社交媒体话题热度及观众口碑上一骑绝尘,领航春节档,成为了当之无愧的2017爆品大剧。  “甜虐CP” 钟汉良baby一统天下  《孤芳不自赏》根据网络人气作家风弄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在战乱频繁、分合无定的南北朝乱世背景下,晋国镇北王楚北捷(钟汉良饰)和燕国“女诸葛”白娉婷(Angelababy饰)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在昨日播出的大结局中,楚北捷与娉婷反败为胜,用奇策将何侠(孙艺洲饰)引入且柔城,合力粉碎了他的野心。  楚北捷有情有义、智勇双全;白娉婷善解人意、冰雪聪明,《孤芳》男强女强的“知己式”爱情兼顾新意与深意,感动了无数网友。楚北捷与白娉婷的结合看似理所应当,实则充满了艰辛。晋国王子遇害、楚北捷被诬陷谋害皇子等事所导致的二人多次分离和误解早已足够拆散他们千万次,更别提还有何侠一直从中作梗,晋王不容娉婷存在,各方阻力贯穿始终。但楚北捷与娉婷相信彼此,不离不弃,两枝“孤芳”的共赏堪称一个爱情奇迹。他们没有向困难和环境低头,而是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这种精神与时下的年轻人不谋而合。  霸气“三高”不负剧王称号  作为2017年开年古言巨制,《孤芳不自赏》秉持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和对观众负责的诚心,获得了业内外的关注和喜爱。自1月2日起《孤芳》播出至今,短短的39天内,《孤芳》拿下了其中25天的收视桂冠,最多连续15天收视率第一,随着剧情发酵,《孤芳》持续发力,实现了收视率三网第一,强势破2,让人望其项背。其乐视视频单平台的播放量已经直逼150亿,刷新了乐视视频独播剧点击量的新高。  数据也许不足以说明一切,但爆炸性的话题量却展示出了《孤芳》爆棚的关注度。剧情、演员,处处都是爆点。自开播以来,《孤芳》酷云关注度就始终保持第一,春节期间更是在百度搜索风云榜中热度爆棚,始终位居头名。除此之外,《孤芳》可谓是新浪微博热搜榜的常客,主话题#孤芳不自赏#长期占据微博热门话题和电视剧榜单,并多次登上热搜榜首位,话题阅读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45.8亿,《孤芳不自赏》用高收视、高点击、高热度的霸气“三高”,一点一滴逐步奠定了自己难以撼动的大剧地位,这些数据与赞誉充分显示出了《孤芳》的剧王品质。  诚意与创新  《孤芳》获赞古言IP爆品大剧  在IP市场泛滥的当下,用心慢慢打磨电视剧成为了一种奢侈,大批IP狂轰滥炸抢滩登陆市场,只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在这其中,扑街党占据了“绝对优势”,而成功者则寥寥无几。作为大IP古言巨制,《孤芳》是近年来少有的IP运营成功典范,它没有走“标题党”的路线,而是用心,认真的为市场树立了IP运营的新标杆。  《孤芳》在题材上打出差异化,在玄幻剧、宫斗剧大热的当下,出人意料的选择了武侠言情这一题材,不仅新意十足,而且看点颇多,充分调动起了观众的好奇心。好的题材只是成功的开始,《孤芳》颠覆了古代女子的劣势地位,在人设中打出男强女强,赋予了女主角色以独立人格和职业属性,与当今社会契合的同时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在一众IP市场中可谓独树一帜。当然,用心的改编也是必不可少的。网络IP改编成影视作品,最重要的是落地、产生真实感,《孤芳》原著中架空的历史背景被落实成了真实存在过的晋、凉、白兰、燕四国,这一改动赢得了原著粉的广泛认可。  如今,《孤芳》已经完结,但好的电视剧会让时间为其发酵。《孤芳》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绝非偶然,颜值高、制作精良、演技精湛、剧情过硬等都是这部剧取得好成绩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发人深思的价值观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孤芳》作为古言IP爆品和业内普遍认同的改编范本级教材,既有对观众负责的诚意,又积极迎合市场需求,树立了2017年古言IP大剧的新标杆。
    2017-02-11 13:30:14孤芳不自赏
  • 《孤芳》和"水军"之争有法可依 "水军"才是弱势
      《孤芳不自赏》高关注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孤芳不自赏》剧照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孤芳不自赏》剧组声明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网友评论  网易娱乐2月25日报道 据新京报报道 《孤芳不自赏》(以下简称“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水军”黑色产业链条应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法律的利刃应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水军”难治因难断定评价背后是否有交易  近日,在演员天价片酬、主演轧戏、替身出演、抠像处理之后,热播连续剧《孤芳不自赏》再次深陷“水军讨薪”风波。杭州通明传媒公司公开表明《孤芳》买其水军刷好评,后续又不按约付款,即使《孤芳》官微极力否认称“别炒了,不想红”,这部片子还是又一次不留余地地“红”了一回。  《孤芳》自杀青后负面评价就不少,但抛开片子的质量不论,这次“水军讨薪”事件第一次将水军和疑似互联网雇主之间的纠葛大明大亮地搬上了台面,让观众大跌眼镜。《孤芳》剧组究竟是理亏还是遭人抹黑未有定论,但“水军”的角色却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影视圈和观众而言,“水军”并非新鲜事物。这股凭借大量刷舆论而为雇主造势的力量,捧红和抹黑能力都不容小觑。具备正常道德评价能力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事儿做得不对。但是大部分人拿不准的是,这违法吗?  从法律上讲,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评价无可非议,但对于水军违背自己本来的认知而肆意刷出雇主要求的言论的行为,法律的管控却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法律本身很难判断某个评价到底是否出于个人的实际观点还是“水军”的“工作需要”。再退一步说,即使认定言论来自于“水军”所为,在合理限度内的赞扬和批评观点并不能成为认定“违法”的依据——法律很少单纯因为公民“昧着良心”而施加惩罚,无论实际情况站在道德角度上有多应该受到谴责。  涉及虚假信息的“水军”处在法律弱势  但“观点”事小,如果涉及“虚假信息”,那么发布者就“摊上大事了”。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尽管成立非法经营罪有数额的限制,成立寻衅滋事罪需要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后者包含着司法一定的裁量区间,但国家整肃网络水军行为的决心可见一斑。无论《孤芳》剧组聘请水军、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的行为是否属实,也许在法律面前,自己坐实“水军”之名的通明传媒才是最该担心的。  “水军”链条应引起法律界重视  显然,面对互联网阵营里各大水军“玫瑰与板砖齐飞”的乱象,法律的态度是曾经的政治课本上再熟悉不过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正如中国政法大学的朱巍老师所言:“网民口碑是互联网商业信用的基石,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商家的市场占有率。”而抢占口碑的背后,催生的是水军雇主和水军公司双方的畸形需求,而舆论由此被引向“一边倒”的窘境,优劣黑白任意颠倒。《孤芳》水军讨薪事件真相未明,但影视圈内的竞争乱象已昭然若揭。  希望真相大白之日,这条黑色链条能够引起网络平台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更希望法律的利刃能整肃“盲目疯抢大IP,砸下重金请明星,剧本创作不用心,制作粗糙辣眼睛,雇用水军刷好评”的影视圈,不仅做“清道夫”,更做“卫道士”。  □黑兔(法学硕士)  若诉诸法律,结果可能是……  我国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中都对言论自由的禁区划出了明显的边界:侮辱、诽谤他人、侵犯公民名誉及法人商誉、谎报险情警情、扬言以危险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编造和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等,都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水军”也好,剧组也罢,都绝不能肆意触碰法律的红线。  ●假如《孤芳》剧组没有买水军,传媒公司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倘若《孤芳》剧组确系无辜,并愿意诉诸法律手段,则通明传媒在承担前述可能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很可能因为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侵犯商誉而面临民事赔偿责任。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因刊登虚假报道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被判决赔偿对方150万元并致歉的事例,虽非源于水军,但足当前车之鉴。  ●假如《孤芳》剧组买了水军,双方都难辞其咎。  反过来,如果《孤芳》剧组雇佣水军确有其事,也同样面临着因扰乱互联网信息市场秩序,而成立非法经营的风险,而涉案的通明传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要看之后所能查明的水军实际“水”出来的内容和涉案的金额了。类似是否成立非法经营罪之类的问题,如果通明传媒在与《孤芳》“合作”之前已有先例,所有的此类“有偿水军”,原则上都将被考虑进定罪量刑的因素中。 
    2017-02-26 07:58:00孤芳不自赏
  • 《孤芳不自赏》遭水军讨薪:豆瓣刷好评 赖账不付款
      《孤芳不自赏》被指欠了水军的“血汗钱”。有网友问,难道钱都给了两大主演和抠图师傅,所以没钱了?  红网长沙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诗浩)娱乐圈开春第一闹剧,居然是“水军讨薪”。身处漩涡的主儿,正是被封以“抠图神剧”的《孤芳不自赏》。  2月20日晚,《孤芳不自赏》的官博一夜之间成为水军讨薪阵地。开播以来一直争议不断的《孤芳不自赏》,收官之后就这样不甘寂寞地再上头条。  以前被网友恨得“牙痒痒”的水军,这次竟然成了弱势群体,这中间有什么曲折?  事件  尴尬了,水军找上门“讨薪”  “雇了水军,豆瓣上的评分才3.6,不雇水军,岂不是会变负分?”2月20日晚,当无数水军聚集在《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下讨薪时,有好事者如此嘲讽。  《孤芳不自赏》注定会成为一部被人记住的神剧。这部电视剧,无论是“抠图特效”还是替身出演,都成了段子手创作的源泉,口碑也一直惨不忍睹。  被骂“烂剧”就算了,如今还被水军讨薪,遇上这种糟心事也没谁了。水军高呼“还血汗钱”,整齐划一地从官微的评论区列队走过,壮烈的场面让官微也成为了“一日游观光地”。无数网友围观了讨薪现场,还默默点了赞。  昨日中午,《孤芳不自赏》官博回应:“都已经播完了,还能看到如此整齐划一的壮观场面……别炒了,不想红。”出品方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我们没有买过水军,官博下的评论我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觉得很纳闷。”  分析  事出有妖,这次真背锅了?  水军此次讨薪的原由,据称是片方雇了他们去“豆瓣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款”。有爆料称,这笔钱一共是三十万。  截至记者发稿,《孤芳不自赏》在豆瓣网的评分却仅为3.6分。该剧共41421名网友参与点评,5星好评占9.9%,4星为6.6%、3星为6.7%、2星为8.7%,而羞辱性的1星呈压倒性的68%。这意味着打出3星及以上的网友共占23.2%,总人数可能也就1万人左右。资深影视人谢晓虎认为,“从打星比例和评分结果来看,《孤芳不自赏》显然不像对评分进行了强有力的‘干预’。”  谢晓虎觉得这件事“有疑点”,“不排除这次的‘水军讨薪’事件是竞争对手的一次炒作。”  至于那些问“既然雇了水军,为何评分还这么低”的网友,他们可能忽略了一点,想在豆瓣刷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早前豆瓣网的创始人阿北发文回应“水军疑云”,他承认水军是有的,但“豆瓣评分很难刷得动。豆瓣这两年的原则是‘所有能判断属于非正常评分的一概不算’(把“平均分抬高/拉低”动力之下的打分行为统称为“非正常评分”),所以声称能刷分的基本是在骗人……”  阿北又说,整个豆瓣系统里也没有“修改电影平均分”的后台功能。  扒底  水军群体层级分明 底层发帖0.5元/条  片方究竟是抠门还是被黑,暂时还没有定论。不过,水军这个群体因为这次“事件”,再度走到了观众视野里来。  水军究竟是些什么人?是如何组织的?“黑白网”营销团队工作人员谢先生说:“正规的网络营销团队是做效果营销、事件营销,跟抹黑诽谤根本没关联。”不过他也不否认,“的确有许多公司都是以炒作事件、抹黑明星来招揽业务。”  谢先生说,水军们的一切活动都是网上进行,从不露面。“现在大家很多都是团队模式的生存方式,会有团队负责人跟网络公关公司合作‘接单’,然后派活给团队下面的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水手’。”谢先生说,“大家的组织联络方式局限于网络,所以整个团队成员流动性很大,底层的做事的人来来去去的,也不是很固定。”  “小志”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水军,“我们做事的和负责人一般是按月结算,如果是第一次做事,可能就是先付再发帖,一般的网络帖子0.2元-0.3元/条,加配图或者写得还不错就会有0.5元/条。”  “小志”说,底层水军的收入不高,上线的负责人可能已经从公关公司那里抽调了不少费用,“我记得最多一个月也就挣了2000元不到。水军这种事,看起来轻松,其实非常累。比如我就在天涯、百度、豆瓣等网站论坛上,每个网站注册了好几十个ID,按照任务在各种论坛网站发帖。”至于这次的《孤芳不自赏》遭遇的“水军讨薪”事件,“小志”觉得,“看起来像是水军团队负责人觉得钱给少了,鼓动自己的水军去刷屏讨钱。不过也可能就是别的水军团队受客户的要求去刷屏的,这是一种炒作抹黑的方式。”
    2017-02-23 11:30:48孤芳不自赏
  • 疑买水军赖账? 《孤芳不自赏》出品方:没买过(图)
    《孤芳不自赏》  网易娱乐2月20日报道 电视剧《孤芳不自赏》自开播以来便争议不断。尽管目前该剧已播出完毕,但今日在《孤芳》官方微博下却又突现不少“僵尸号”大刷评论,一水儿“僵尸号”狂发“《孤芳》买水军不付钱”、“(孤芳)豆瓣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款”等言论,一时之间,《孤芳》再陷“讨债门”。有媒体就此事联系剧出品方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没有买过水军。”故也不存在欠债之事。  由钟汉良、Angelababy主演的古装剧《孤芳不自赏》从开拍起便备受关注,但自播出以来也一直话题争议不断。早前就有“主角拍摄期间轧戏严重”、“演员享天价片酬”、“剧组大量使用抠像”等传闻传出,后经剧方正面回应后,争议才有平息之势。目前该剧已播出完毕,然而今日在 《孤芳》官方微博下却又突然出现不少“僵尸号”齐刷“讨债”评论,似指在电视剧播出期间,剧方曾雇佣“水军”在豆瓣等平台为《孤芳》刷好评,交易完成后却未支付“水军”相应费用,由此引发“讨债”之行。  有媒体就“水军”一事联系到了《孤芳》出品方负责人,对方表示:“我们没有买过水军,官博下的评论我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觉得很纳闷。”由此更不存在欠债之说了。
    2017-02-21 07:18:48孤芳不自赏
  • 水军造反了! 《孤芳不自赏》疑似买水军刷好评没付钱
     官博被水军刷屏  新浪娱乐讯 据悉,电视剧《孤芳不自赏》以华丽的播放数据奠定了全年剧王的基调,全网点击量再度暴增,观众好评如潮。本以为电视剧《孤芳不自赏》已经圆满大结局,没想到还有神反转!2月20日,连续有多名网友爆料,称《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没有付钱,被水军刷屏讨债,并曝水军刷屏截图,此事一度登上网络头条。  2月20日,有网友爆料称,电视剧《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没有付钱,被讨债。《孤芳不自赏》官方微博已经被水军刷屏,全是“《孤芳不自赏》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不付钱”的留言,官博已经沦陷,变成大型讨债现场,场面着实壮观!  网友看到此消息后纷纷围观并留言,称:“第一次那么心疼水军!”“大晚上看到这么一发感觉一整天的疲惫都没了呢!”“这么尴尬,头一回见,水军讨起债来也很有水军特色啊!”“现在的水军也是有尊严的啊!”(我是弥尔) 官博被水军刷屏 剧照
    2017-02-21 06:58:55孤芳不自赏
  • 钟汉良baby甜虐收官《孤芳》获赞IP爆品大剧
      融入爱情、权谋、宫斗等吸睛要素的古装武侠言情巨制《孤芳不自赏》于昨日正式收官,该剧自播出以来便备受观众恩宠,可谓是口碑、收视双丰收。《孤芳不自赏》鞠觉亮执导,张永琛总编剧,钟汉良、Angelababy(杨颖)、甘婷婷、孙艺洲、于波、麦迪娜等联袂主演,作为2017年开年大剧,《孤芳》在传统收视率、网络点击量、社交媒体话题热度及观众口碑上一骑绝尘,领航春节档,成为了当之无愧的2017爆品大剧。  “甜虐CP” 钟汉良baby一统天下  《孤芳不自赏》根据网络人气作家风弄的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了在战乱频繁、分合无定的南北朝乱世背景下,晋国镇北王楚北捷(钟汉良饰)和燕国“女诸葛”白娉婷(Angelababy饰)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在昨日播出的大结局中,楚北捷与娉婷反败为胜,用奇策将何侠(孙艺洲饰)引入且柔城,合力粉碎了他的野心。  楚北捷有情有义、智勇双全;白娉婷善解人意、冰雪聪明,《孤芳》男强女强的“知己式”爱情兼顾新意与深意,感动了无数网友。楚北捷与白娉婷的结合看似理所应当,实则充满了艰辛。晋国王子遇害、楚北捷被诬陷谋害皇子等事所导致的二人多次分离和误解早已足够拆散他们千万次,更别提还有何侠一直从中作梗,晋王不容娉婷存在,各方阻力贯穿始终。但楚北捷与娉婷相信彼此,不离不弃,两枝“孤芳”的共赏堪称一个爱情奇迹。他们没有向困难和环境低头,而是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这种精神与时下的年轻人不谋而合。  霸气“三高”不负剧王称号  作为2017年开年古言巨制,《孤芳不自赏》秉持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和对观众负责的诚心,获得了业内外的关注和喜爱。自1月2日起《孤芳》播出至今,短短的39天内,《孤芳》拿下了其中25天的收视桂冠,最多连续15天收视率第一,随着剧情发酵,《孤芳》持续发力,实现了收视率三网第一,强势破2,让人望其项背。其乐视视频单平台的播放量已经直逼150亿,刷新了乐视视频独播剧点击量的新高。  数据也许不足以说明一切,但爆炸性的话题量却展示出了《孤芳》爆棚的关注度。剧情、演员,处处都是爆点。自开播以来,《孤芳》酷云关注度就始终保持第一,春节期间更是在百度搜索风云榜中热度爆棚,始终位居头名。除此之外,《孤芳》可谓是新浪微博热搜榜的常客,主话题#孤芳不自赏#长期占据微博热门话题和电视剧榜单,并多次登上热搜榜首位,话题阅读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45.8亿,《孤芳不自赏》用高收视、高点击、高热度的霸气“三高”,一点一滴逐步奠定了自己难以撼动的大剧地位,这些数据与赞誉充分显示出了《孤芳》的剧王品质。  诚意与创新  《孤芳》获赞古言IP爆品大剧  在IP市场泛滥的当下,用心慢慢打磨电视剧成为了一种奢侈,大批IP狂轰滥炸抢滩登陆市场,只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在这其中,扑街党占据了“绝对优势”,而成功者则寥寥无几。作为大IP古言巨制,《孤芳》是近年来少有的IP运营成功典范,它没有走“标题党”的路线,而是用心,认真的为市场树立了IP运营的新标杆。  《孤芳》在题材上打出差异化,在玄幻剧、宫斗剧大热的当下,出人意料的选择了武侠言情这一题材,不仅新意十足,而且看点颇多,充分调动起了观众的好奇心。好的题材只是成功的开始,《孤芳》颠覆了古代女子的劣势地位,在人设中打出男强女强,赋予了女主角色以独立人格和职业属性,与当今社会契合的同时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在一众IP市场中可谓独树一帜。当然,用心的改编也是必不可少的。网络IP改编成影视作品,最重要的是落地、产生真实感,《孤芳》原著中架空的历史背景被落实成了真实存在过的晋、凉、白兰、燕四国,这一改动赢得了原著粉的广泛认可。  如今,《孤芳》已经完结,但好的电视剧会让时间为其发酵。《孤芳》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绝非偶然,颜值高、制作精良、演技精湛、剧情过硬等都是这部剧取得好成绩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发人深思的价值观引起了观众的共鸣。《孤芳》作为古言IP爆品和业内普遍认同的改编范本级教材,既有对观众负责的诚意,又积极迎合市场需求,树立了2017年古言IP大剧的新标杆。
    2017-02-11 13:30:14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是由华策克顿传媒、派乐影视传媒、乐视视频、花花草草工作室联合出品,由鞠觉亮执导,钟汉良、杨颖、甘婷婷、孙艺洲、于波、麦迪娜等联袂主演的古装武侠言情剧。[2] 该剧改编自风弄同名人气帝后小说,讲述了一个战乱频繁、分合无定的乱世之下,战无不胜的晋国镇北王楚北捷和聪慧无双的燕国“女诸葛”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